第285章 朱棣的隐忍_大明:我在明朝当县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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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5章 朱棣的隐忍

  所以这会儿让他认祖归宗,那些人还不得给吓尿了

  更何况,老朱还需要叶瑾去帮他做很多事情呢,如果现在就让他认祖归宗,很多事再让他做就不合适了。

  毕竟一个皇子有时候的所作所为就是皇室的意230志,会让人误以为是老朱的

  意思呢。

  朱标和朱棣在这件事上面根本没有发言权,只要马皇后和朱元璋决定了,他们二人遵照执行就行了。

  所以朱标乐呵呵的说道,“既然娘亲都这么说,五弟就暂时保持现在的身份吧,正好为兄还有很多政务需要倚仗你呢,你要是这么早就分封就藩,为兄在朝中又孤掌难鸣了,所以你暂时保留身份留在中枢,四弟镇守边关防备蒙古人,我大明至少几十年无忧尔。”

  说着朱标一脸歉意的看着朱棣道,“至少辛苦四弟了,这几年你在燕京吃了不少的苦头。”

  朱棣摇头道,“和大哥区心沥血处理朝政相比,俺这点苦算得了什么!?”

  他说完看向叶瑾,乐呵呵的说道,“不管怎么样,今日也是大喜事,趁此机会,四哥向你求个情怎么样!?”

  如果说之前朱棣对叶瑾的跋扈还有些不太相信,但是现在看马皇后和朱元璋对他这么宠溺,再加上之前的那些传言,由不得朱棣不信了。

  朱棣本身就是一个能屈能伸之人。

  在平行时空,他为了让建文帝朱允收相信自己不会造反,甚至还装疯呢。

  关键是装的还挺像,不但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果奔,而且大热天穿棉袄,大冬天穿丝绸,甚至还在粪堆里那啥呢。

  这么能隐忍的人,怪不得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。

  所以他对叶瑾的态度转变的很快。

  叶瑾自然知道对方想说什么。

  不就是因为张玉那厮伤了自己的手下嘛。

  不过今天这个人情就算是太子朱标求情,他也不会给。

  所以叶瑾摇头道,“不是小弟不给四哥这个人情,而是小弟做了这么多事,目的

  很简单,那就是维护《大明律》的威严,小弟觉得如果我朱家江山能够避免像其他

  王朝那样短短一两百年就亡了,就必须做出改变,其中之一就是对律法足够尊重。”

  “天子(bjeb)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就是最好的尊重,为什么这么说呢?!因为《大明律》乃是陛下…咳咳,是爹让朝中大臣制定的,所以《大明律》不只是一本维护治安的律法,更是保证我朱家江山正统的最好例证,如果连我们老朱家的人都不尊重,其他人更会践踏《大明律》,所以小弟才会说维护律法的尊严就是维护咱们朱家江山的统治。”

  “此次张玉持械伤人,按《大明律》就该来我上元县县衙接受审判,到时候是流放还是革职,小弟都会遵照《大明律》的条例进行审理,不会冤枉他的,所以四哥你就放心吧。”

  朱棣的脸色有些不好看。

  但是依然强压着火气对他说道,“五弟,真的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吗!?”

  朱标也道,“是啊五弟,你四哥可是难得求一次人。”

  “也不是没有。”叶瑾抓了抓脑袋。

  马皇后笑呵呵道,“既然有,你就赶紧给你四哥说说,张玉就算是罪该万死,也是你四哥的老部下,你四哥的情面你无论如何也好给的,知道了吗?!”

  这句话看似是给朱棣说话,但是实际上还是向着叶瑾的。

  为什么这么说呢

  马皇后这番话就差不多一锤定音让叶瑾拿决定了,别人说话都不好使了。

  特别是‘罪该万死’和‘老部下’都说出来了,如果叶瑾的判罚不会太重,朱棣也不

  好再多说什么了。

  叶瑾自然听懂了马皇后的弦外之音,赶紧道,“只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,那么此事自然就有回旋的余地。”

  听叶瑾这么说,其他人的脸色也稍稍放松下来。

  今天晚上的晚餐很丰盛。

  除了平时吃的各种海鲜和河鲜,以及猪、牛、羊肉等等。

  还有一个竹篓里装满的一大竹篓~玉米棒子。

  除了江辰和婵婵,其他人别说吃过玉米棒子了,连见都没有见过-。

  所以刚刚端出来的时候,朱元璋就好奇问道,“小子,这就是你之前说的亩产上千斤的新庄稼?!”

  朱棣和刚刚赶回来的李文忠顿时被吓了一跳。

  亩产上千斤的新庄稼

  这可是大大的祥瑞啊。。

  要知道,现在大明普遍种植的小麦和稻谷,亩产也就几百斤左右。

  如果真的有亩产上千斤的庄稼,那么大明今后还会有人饿肚子嘛

  所以朱棣赶紧拿起一个玉米棒子问道,“这是何物!?”

  “玉米棒子。”朱雄英直接替叶瑾回答了。

  他虽然没有吃过,但是之前老是听叶瑾和婵婵提起过。

  所以今天婵婵从外面拿回玉米棒子的时候,他早就眼馋了。

  也不顾烫,拿起一个玉米棒子抱着就啃。

  才吃到第一口,小胖子的那一双小眼睛顿时就眯了起来,然后就马上开启了干饭人模式,张口大嚼起来。

  老朱也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尝了一口。

  脸上也顿时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神色,香糯可口,味道不比稻米和小麦差。

  而且颗粒饱满,特别耐旱,如果推广出去的话,整个大明真的就不会再有人饿肚子了。

  “小子,这个玉米棒子就是煮着吃吗?!”老朱问道。

  “这是嫩玉米,煮着吃挺好吃的,但是这还没有到成熟收割的时候,到了成熟

  了,这些米粒就会变干了,到时候得磨成粉才能吃。”叶瑾解释道、

  老朱一听这一大筐玉米棒子还没有成熟,就被掰下来吃了。

  脸色一下子就气的铁青,朝叶瑾怒道,“你这个败家子,现在朝廷就要靠这点种子推广全国,你还没有成熟就拿来吃了,朝廷还拿什么推广?!真的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,你大哥天天为了救济灾民,头发都愁白了。”

  叶瑾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。

  您老是怎么做到端起碗吃饭,碗还没有放下就骂娘的

  明明自己吃的又香又甜,但是嘴巴依然不饶人。

  你要是觉得浪费,你可以不吃。

  “不就是几根玉米棒子嘛,至于嘛,今年瑾儿不是让整个上元县都推广种植此物,还有玉米、红薯、南瓜嘛,马上就到了收获的季节了,到时候若是丰收了,粮食堆成山你想浪费都浪费不完。”马皇后没好气道。

  老朱无奈的看着马皇后道,“你就惯着他吧。”

  “咱的儿子,咱不惯着谁惯着?!”马皇后霸气侧漏的说道。

 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拿起了玉米棒子。

  吃了一口之后马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。

  这种新式庄稼果然好吃。

  李文忠赶紧问道,“五弟,此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!?”

  “之前去松江府游学的时候,从一个南洋番商手里购买的,然后带来上元县之后就让人试种,效果果然很好,所以就下令全县推广了。”叶瑾瞎编胡话道。

  不过其他人也不疑有他。

  毕竟海外商人带来什么稀罕物都不稀奇。

  本来中原地区的很多物种都是海外商人带来的。

  吃完了玉米棒子,老朱用毛巾擦了擦手道,“去拿几瓶好酒来,今日的菜肴这么丰富,不喝几杯岂不是浪费了?!”

  叶瑾赶紧道,“我那点好酒不都被您老给祸祸光了嘛,哪还有什么好酒!?”

  老朱见指使不动他,索性自己起身来到了书房。

  熟门熟路的从书柜后面找到了一个暗门,从里面拿出了几瓶好酒。

  动作如此熟练,看来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。

  叶瑾以手额头。

  唉。

  自己的好酒算是保不住了。

  至于朱棣则有些吃味。

  自己的父皇和母后和叶瑾的相处模式才真的像一对正常的父子母子。

  不像自己这些人,和他们讲话都要先过一遍脑子。

  永远不会这么轻松写意。

  唉。

  果然人与人的待遇是不相同。

  “四哥回燕京的时候,多带一些新式庄稼的种子回去。”叶瑾一边给朱标、朱棣他们倒酒,一边开口说道。

  他虽然暂时不想公开自己疑似皇子’的身份。

  但是私底下该叫爹娘’,该叫大哥、四哥的得叫。

  而且叶瑾也已经想通了。

 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除了这几个月,他真的很少体会到‘亲情’这玩意儿的存在。

  上辈子就不说了,孤家寡人一个。

  这辈子虽然乡下那对土财主夫妇“二四三”把自己养大成人,还供自己读书识字,考取功名,在物质方面真的没有短缺过半分半毫。

  但是他们对自己真的十分冷淡和客气。

  从来不像对待一家人一样。。

  如果是他们天性如此,那叶瑾还能想得通。

  偏偏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又宠溺有加。

  所以叶瑾早就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了。

  现在石锤了。

  自己果然是捡来的。

  但是最近几个月,他真的感受到了亲情。

  特别是马皇后,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对待。

  她就像是一个慈母一样,一边忙着纺纱补贴家用,一边关心叶瑾吃的饱不饱,穿的暖不暖。

  她的关心程度,甚至让朱雄英都吃醋了。

  因为在这之前,马皇后这份浓浓的关切之情,只给他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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